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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院组织架构
阅读次数:1843 添加时间:2011-11-11

    

   研究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,推行职务代理制度,由代理人根据授权代表被代理人履行其不在研究院期间的职权。

   理事会为研究院的决策机构,负责审定、修改研究院章程,聘免研究院院长和技术委员会委员,决定研究院建设方案、发展和战略方向,审议、批准研究院年度报告、年度财务预决算和年度工作计划,审核批准研究院事业编制的使用,审议、批准研究院对外重大合作研发项目事项,决定有关院长等高层科研和管理人员的报酬事项,监督研究经费的使用,督查立项项目的进展,审议其它与研究院发展有关的重大事项。

   技术委员会为研究院的技术咨询机构,负责对研究院的主要设备投资方案进行论证,对研究院的科研领域和课题方向及开展的研究工作进行综合评价,对面向社会征集的重点研究领域和课题方向进行评审和筛选,对项目的进展进行督查,为理事会和院长决策提供依据。

  院长由理事会聘任,为研究院法人代表,全面负责研究院的日常工作,聘免研究院副院长、实验室、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科研和管理人员,提交研究院的经营和发展计划、年度工作计划、年终总结报告和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,报送重点研究领域和课题方向,执行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。

    研究院目前下设综合办公室、财务室和研发部等。

综合办公室:主要负责规章制度的制定、情报资讯、人才引进、成果推介、资源整合等,对口省市科技、环保、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门,配套建设科技人才信息平台;

财务及资产管理室:主要负责资金管理、财务核算和研究院固定资产的管理等;

研发部:主要负责技术开发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服务、产品研发与应用等,面向企业,配套建设分析测试、质检评估平台;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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